自贡市人力资源协会信用信息收集制度
第一条 合法性原则
应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途径收集企业信用信息,不应以欺诈、窃取、贿赂、利诱、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企业信用信息,并应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来源及方式
1. 信息来源:协会的会员单位
2. 收集方式
2.1公开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已被合法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企业自行提交的信用信息。
第三条 收集范围
1.单位名称、单位类别、单位性质、所属行业、单位规模、单位简介等基本信息。
2. 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其他社会公共机构掌握的有关企业信用方面的各种信息。
第四条 收集标准
遵守招用工规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