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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企业人力资源协会"战疫情" 首次线上公益课程圆满成功!

发布日期:2020-02-14  浏览次数:198

自贡市“企业战疫 共克时艰”系列培训首次开课圆满成功!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最新政策解读》培训报道


新冠肺炎的蔓延导致了全国31个省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级政府部门就疫情带来的假期延长、延迟复工、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隔离观察、工伤认定、社保延期等问题出台了诸多政策。为了帮助用人单位在特殊时期正确、有效使用法规与政策条款、合规管理,助力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自贡市企业人力资源协会邀请高级律师、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成都分所主任阎付克律师就涉及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政策及相关问题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最新政策解读》线上公益课程。

本次课程由自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自贡市企业人力资源协会承办。公益课程于2020年2月14日下午3点以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直播观看人数达到1200余人,是自贡最大规模的一次培训,并为400余家企业人事用工实务、企业劳动风险诊断等提供了详尽的法律专业指引和建议。

   本次培训是根据自贡市企业人力资源协会关于2020年企业复工相关需求调查举办,协会提前收集问题50余条,归纳为六大问题,培训针对较强。 


课程从政策解读开始,阎律师就国家主要政策,四川省、自贡市相关政策进行了充分、翔实的解读,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关心的几大问题逐一进行解答。结合政策解读,阎律师就协会当前调查的企业开工问题汇总进行针对性讲解,举例分析,让企业经营者合理合法的复工复产,同时保障职工利益。


 在课程最后的在线提问环节中,各企业经营者、HR们积极踊跃参与提问,互动气氛热烈,收益满满。    

  线上课程的气氛热烈非常,在这样的非常时期,课程举办无异于一场“及时雨”,为企业开工后急需解决的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实操指南、让企业经营者十分受用,并让大家对疫情过去后的重振充满了信心。


疫情爆发后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协会秉承“助力企业成长、助力人才强市”的使命,充分发挥会员企业与政府之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先后开展《2020年春节放假企业复工相关问题调查》、《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最新政策解读》线上课程等工作。受疫情影响,协会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由线下培训过渡为线上培训,急会员企业之所以急,火速开展疫情相关的劳动用工问题调查及培训,并协助市人才中心开展“智汇天府·川南经济区大型网络联合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为疫情后开工做好人才储备。

   疫情无情人有情,疫情并不不能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抗“疫”,共同学习进步,共克时艰,携手同行,打赢这场人民战“疫”。


热点问题解答:

一、2月1日至9日期间上班和不上班工资如何计算?

 解答:

1、政府安排的继续放假期间,是调休安排,正常计算发工资,可以用以后的周六日休息日安排工作调整。

2、以后的周六日休息日安排工作不需要再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二、轮休期间、延长开工工资计算方式,如果是企业延长开工工资如何计算?如果是政府不允许开工工资如何计算?

 解答:

可以与员工协商延长开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发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或者生活费,如果支付困难,还可以提前通知员工暂时缓发工资。


三、因疫情资金链断裂造成的工资拖欠,是否允许?

 解答:

允许。可以提前通知员工,暂缓发放工资。


四、在家办公工资如何支付?用餐补助是否发放?

 解答:

可以按照公司相关用餐补助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是工作补助,应该继续发,如果是在岗午餐补助,可以不发。


五、因延期复工,本来定的是2月初离职(已交书面辞职报告),劳动关系是否因延迟复工。

 解答:

不会的。以书面的辞职报告为准。


六、员工因为要隔离观察不能上班,算什么假,工资如何支付?因在外地(非湖北、不属隔离,员工陈述因交通原因无法返岗),无法及时复工,单位引导其请事假是否合规?事假期间单位制度规定不发放工资,是否还需要确保其最低生活费按最低工资的70%?

 解答:

1、如果是密切接触者被强制的在医院隔离观察,应该正常支付工资;2、在外地无法复工,单位可以安排年休假、加班调休假,或者通知员工申请事假;

3、事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不需要发放生活费;

4、可以让员工提供相关的证据,可以安排在家里办公,支付相关的工资;

5、或者安排在家里待岗,支付生活费。